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8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八七○號
原告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原告與被告乙○○、丙○○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原告雖已繳納裁判費新台幣叁仟壹佰肆拾貳元,惟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壹佰陸拾壹萬陸仟貳佰柒拾玖元,折合銀元伍拾叁萬捌仟柒佰伍拾玖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銀元伍仟玖佰貳拾陸元捌角,折合新台幣壹萬柒仟柒佰捌拾元(元以下四捨五入),原告僅繳納新台幣叁仟壹佰肆拾貳元,尚欠新台幣壹萬肆仟陸佰叁拾捌元,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伍日內,向本庭補繳上開所欠裁判費餘額,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林育幟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B法院書記官黃淑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