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644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64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0月0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644號聲請人 梁文晶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48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3年8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0月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高英賓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0月9日
書記官鄭淑英┌───────────────────────────────────────────────────┐│股票附表:103年度除字第64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11至89ND000241││231│2310││││││││00││├──┼───────────────┼──────────────┼────┼───┼────┼───┤│0002│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258至89ND000418││161│1610││││││││00││├──┼───────────────┼──────────────┼────┼───┼────┼───┤│0003│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420至89ND000447││28│2800││││││││0││├──┼───────────────┼──────────────┼────┼───┼────┼───┤│0004│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004070至89ND004187││118│1180││││││││00││├──┼───────────────┼──────────────┼────┼───┼────┼───┤│0005│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008884至89ND008903││20│2000││││││││0││├──┼───────────────┼──────────────┼────┼───┼────┼───┤│0006│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009745至89ND010126││382│3820││││││││00││└──┴───────────────┴──────────────┴────┴───┴────┴───┘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