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88年度易字第64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88年易字第6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1月19日

裁判案由:違反區域計劃法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八年度易字第六四九號
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區域計劃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九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汪梅芬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堅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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