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82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司執消債更字第8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823號債務人 孫英華 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清文 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麥克迪諾馬 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債權人香港上海匯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韋力行 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韓傑輔 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國強 債權人澳商澳盛銀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經天瑞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本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15日給付。
理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務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1429號裁定自民國98年8月12日中午12時開始更生程序在案。債務人任職於華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平均薪資所得為新台幣(下同)30,552元,另領有9,400之社會補助(長子教育補助5,000元、次子及三子各2,200元之兒少補助),名下有坐落於高雄市楠梓區之不動產及機車一輛等情,業據其提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95、96及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98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薪資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土地登記謄本及郵局存摺影本在卷可稽。
觀諸債務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自認可更生方案裁定確定之翌月起至第48個月止,每月清償9,000元;第49期至第72期,每月清償120,00元,第73期至第90期,每月清償17,000元,第91期至第96期,每月清償20,000元,總清償金額為1,146,000元,清償成數為45.67%,於每月15日依附表所示之每期清償額清償給各債權人。
三、本院參酌債務人陳報每月支出生活必要費用為11,309元,與內政部公佈之99年度高雄市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相當;債務人與前配偶於96年4月間離異後,三名子女約定由債務人監護,前配偶即未曾給付扶養費,是三名子女之扶養費以國稅局每人每月免稅額計算,為20,502元,是債務人每月必要生活費用為31,811元,債務人每月收入39,952元,提出每月清償9,000元之更生方案,已盡其最大之清償能力。債務人長子103年7月成年後,債務人雖無庸負擔長子之扶養費,亦無法領取長子5,000元之教育補助,債務人每月所得降為34,952元,必要支出為24,977元(11,309+6,834+6,834),債務人仍增加清償金額至每月12,000元,並於次子(105年7月生)、三子(000年0月生)成年後,陸續提高每月清償金額至17,000元及20,000元,其更生方案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債務人名下固有坐落於楠梓區之不動產及機車一輛,該不動產曾經抵押權人臺灣銀行聲請強制執行,98年8月25日特別拍賣之底價為846,000元,因無人應買而流標,臺灣銀行尚不足受償334,235元,機車一輛之價值亦低於更生方案之清償總額,是無同條例第64條第2項所定不得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予認可該更生方案。
四、另有債權人主張對債務人於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為一定生活程度之限制,然以債務人目前之信用,已殊難再有向他人借貸之機會,且考量其收入並不豐厚,預留供其使用之必要生活費用與高雄市最低生活費11,309元相當,自無多餘金額即能力供其揮霍或奢侈、浪費之可能,故本院認無限制其生活程度之必要,附此敘明。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附表┌────┬────┬────┬───┬───┬───┬───┬────┐│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1-48期│49-72│73-90│91-96│8年清償││││││期│期│期│額│├────┼────┼────┼───┼───┼───┼───┼────┤│台新銀行│709,834│28.29%│2,546│3,395│4,809│5,658│324,198│├────┼────┼────┼───┼───┼───┼───┼────┤│國泰世華│67,255│2.68%│241│322│456│536│30,720│├────┼────┼────┼───┼───┼───┼───┼────┤│匯豐銀行│55,376│2.21%│199│265│376│442│25,332│├────┼────┼────┼───┼───┼───┼───┼────┤│萬泰銀行│94,667│3.77%│339│452│641│754│43,182│├────┼────┼────┼───┼───┼───┼───┼────┤│聯邦銀行│128,961│5.14%│463│617│874│1,028│58,932│├────┼────┼────┼───┼───┼───┼───┼────┤│中國信託│817,737│32.59%│2,933│3,911│5,540│6,518│373,476│├────┼────┼────┼───┼───┼───┼───┼────┤│臺灣銀行│334,235│13.32%│1,199│1,598│2,264│2,664│152,640│├────┼────┼────┼───┼───┼───┼───┼────┤│澳盛銀行│301,000│12%│1,080│1,440│2,040│2,400│137,520│├────┼────┼────┼───┼───┼───┼───┼────┤│債權總額│0000000│清償總額│9,000│12,000│17,000│20,000│0000000│├────┼────┴────┴───┴───┴───┴───┴────┤│清償成數│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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