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聲更一字第2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聲更一字第2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聲更一字第23號聲請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翁彭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182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受刑人甲○○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原聲請書附表誤繕漏載之處,逕更正補充如本裁定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係採行限制加重原則,將各罪及其宣告刑合併斟酌,予以適度評價,而決定所犯數罪最終具體實現之刑罰,以符罪責相當原則。分別宣告之各刑均為有期徒刑時,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原無使受刑之宣告者,處於更不利之地位之意(司法院釋字第662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從而,刑法授權法官權衡、綜合考量個案所犯各罪不法程度與行為人的罪責,所定應執行刑,既不該評價不足,也不能過度評價,經由充分評價所宣告的執行刑,必須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也就是憲法比例原則的要求。罪責相當原則涉及對於犯罪人人格、性格的評價,在多數犯罪定其應執行刑,刑罰之邊際效應,應有責任遞減原則之適用,而所稱責任遞減原則並非單純、簡單的算術,而是重在對行為人本身及其所犯各罪的情狀綜合審酌。換言之,法院應綜合考量對於不法侵害行為給予相應責任刑罰之應報功能,矯正行為人並使其復歸社會之特別預防功能,暨適切發揮嚇阻犯罪、回復社會對於法規範之信賴及維護社會秩序之一般預防功能。又依刑法第57條之規定,針對個別犯罪之科刑裁量,明定刑罰原則以及尤應審酌之事項,以為科刑輕重之標準。至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之裁量標準,雖法無明文,然其裁量仍應體察法律規範目的,兼衡罪責相當及刑罰經濟及恤刑之目的,具體審酌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關係(例如各行為彼此間之關聯性【數罪間時間、空間、法益之密接程度及異同性】、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及罪數所反映行為人人格及犯罪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情狀綜合判斷,而為妥適裁量,俾符合比例原則、公平原則及實質平等原則(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07號判決意旨,112年度台抗字第242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查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經判決科刑確定在案,最早確定者為民國108年1月2日,而各罪之犯罪行為時間,均在該裁判確定日期前所犯,且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本院為該案最後事實審法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上開判決書等在卷可稽。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
四、本院審酌附表確定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受刑人是參與詐欺犯罪組織擔任提款之車手,而於2個月間內,反覆對不同被害人犯之,只是遭到檢察官分別起訴,以致分別被法院判決、分別被定其應執行刑,而未能就其全部犯行一併審酌量刑及合併定應執行刑。準此而言,受刑人所犯附表各罪,似可因受刑人各犯行前後之關連性予以串連而為整體考量,俾符合以比例及罪責相當原則為內涵之法律內部界限,以達刑罰經濟及恤刑之目的。再審酌受刑人上開2個月期間內反覆犯罪、僅係擔任車手之後端角色、並非主要犯罪所得獲利者、其各罪具有相當高度重複性、均屬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與侵害不可回復性之個人專屬法益之犯罪有別等情相較,量刑不宜過苛,以符合罪刑相當、責任遞減原則及刑罰經濟與恤刑之目的。再查受刑人現已50歲,若量刑過高有無再復歸社會之可能,而合於特別預防之目的,亦非無研求審酌餘地。本院斟酌上開情節,裁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胡堅勤上開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蔚然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5罪)有期徒刑1年4月(3罪)有期徒刑1年6月犯罪日期106/10/31~106/11/03106/10/31~106/11/04106/10/31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8124號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8124號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812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2222號107年度上訴字第2222號107年度上訴字第2222號判決日期107/10/03107/10/03107/10/03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200號108年度台上字第200號108年度台上字第200號判決確定日期108/01/02108/01/02108/01/0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1至4號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468號編號1至4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編號456罪名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7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年3月(2罪)犯罪日期106/11/02106/11/18106/11/18(2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8124號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8942號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894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07年度上訴字第2222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5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5號判決日期107/10/03107/12/28107/12/28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200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5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5號判決確定日期108/01/02108/02/12108/02/12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1至4號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468號編號5至7號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412號編號1至4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編號5至7號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有期徒刑1年1月(8罪)有期徒刑1年2月(7罪)犯罪日期106/11/17106/11/17~106/11/30106/11/20~106/11/30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8942號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6451、7121、8663、9453、21838號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6451、7121、8663、9453、2183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北地院臺北地院臺北地院案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5號107年度訴字第700號107年度訴字第700號判決日期107/12/28108/04/25108/04/25確定判決法院新北地院臺北地院臺北地院案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5號107年度訴字第700號107年度訴字第700號判決確定日期108/02/12108/05/20108/05/20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5至7號新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412號編號8至10號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508號編號5至7號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編號8至10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3罪)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6/11/14~106/12/07106/10/30106/11/22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6451、7121、8663、9453、21838號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1838號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183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北地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700號108年度審金訴字第13號108年度審金訴字第13號判決日期108/04/25108/05/03108/05/03確定判決法院臺北地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700號108年度審金訴字第13號108年度審金訴字第13號判決確定日期108/05/20108/06/04108/06/04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8至10號臺北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508號編號11至12號桃園地檢108年度執字第8632號編號8至10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編號11至12號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12罪)有期徒刑1年1月(8罪)有期徒刑1年2月(2罪)犯罪日期106/11/10~106/11/26106/11/20~106/12/08106/11/26~106/12/08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289、3214號士林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1號、107年度偵字第3271、3688、4235、4733、5346、5056、5601、10081號士林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1號、107年度偵字第3271、3688、4235、4733、5346、5056、5601、1008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竹地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緝字第4號109年度訴緝字第24、25號109年度訴緝字第24、25號判決日期109/08/31109/10/23109/10/23確定判決法院新竹地院士林地院士林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緝字第4號109年度訴緝字第24、25號109年度訴緝字第24、25號判決確定日期109/10/05109/11/18109/11/1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181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編號14至16號士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12號編號14至16號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編號161718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4罪)有期徒刑1年(7罪)有期徒刑1年1月(13罪)犯罪日期106/11/20~106/12/08106/11/23~106/12/04106/10/30~106/12/04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士林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1號、107年度偵字第3271、3688、4235、4733、5346、5056、5601、10081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25、2126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31、2132、2133、2134、2135、213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士林地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09年度訴緝字第24、25號110年度審訴字第795、814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判決日期109/10/23110/08/31111/04/29確定判決法院士林地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09年度訴緝字第24、25號110年度審訴字第795、814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判決確定日期109/11/18110/10/20111/06/0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14至16號士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12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0313號,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18至23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928號編號14至16號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編號18至23號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編號192021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16罪)有期徒刑1年3月(7罪)有期徒刑1年4月(6罪)犯罪日期106/10/30~106/12/04106/10/30~106/11/16106/10/30~106/11/20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31、2132、2133、2134、2135、2136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31、2132、2133、2134、2135、2136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31、2132、2133、2134、2135、2136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判決日期111/04/29111/04/29111/04/29確定判決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判決確定日期111/06/08111/06/08111/06/08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18至23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928號編號18至23號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編號222324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5月(2罪)有期徒刑1年7月有期徒刑1年(15罪)犯罪日期106/11/24(2次)106/11/13~106/12/14106/10/29~106/12/09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31、2132、2133、2134、2135、2136號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131、2132、2133、2134、2135、2136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4863、34877、3487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1193號判決日期111/04/29111/04/29111/12/27確定判決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231、281、282、283、288、289號111年度審訴字第1193號判決確定日期111/06/08111/06/08112/02/0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編號18至23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928號編號24至26號新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061號編號18至23號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編號24至26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編號2526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5罪)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6/10/29~106/12/09106/11/30~106/12/02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4863、34877、34878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偵字第34863、34877、3487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11年度審訴字第1193號111年度審訴字第1193號判決日期111/12/27111/12/27確定判決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案號111年度審訴字第1193號111年度審訴字第1193號判決確定日期112/02/07112/02/07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備註編號24至26號新北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061號編號24至26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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