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民專訴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訴字第2號原告錦豪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士標 訴訟代理人 吳中仁 律師被告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福星 訴訟代理人 林怡芳 律師訴訟代理人 蘇佑倫 律師被告歐瑞斯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魯中 被告凱亞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宗偉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李國光 訴訟代理人 張仲謙 訴訟代理人 鄒純忻 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 馮俊堯 律師
林思勻 律師 郭榮彥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
102年9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