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149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14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149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涂玉標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12月3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高如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崇文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