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120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1年聲字第11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120號聲請人即被告 成國良 上列被告因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案件,聲請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成國良提出新臺幣陸萬元之保證金或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
理由本件被告成國良前經本院執行羈押,茲被告聲請停止羈押,經核符合規定,准予提出新臺幣60,000元之保證書或保證金後停止羈押,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1項、第121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莊飛宗
法官謝宏宗法官邱明弘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8月7日
書記官林明威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