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5030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聲字第503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503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劉臻亞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應執行之刑(109年度執聲字第3652號、執字第1706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劉臻亞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臻亞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受刑人於犯罪行為後,刑法第50條已於民國102年1月8日修正,同年月23日公布,並自同年月25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則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於同時有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與不得易刑處分之情形,符合裁判確定前犯數罪之規定者,一律併合處罰,其目的在使受刑人得依同法第51條各款規定,享有併合處罰,限制加重刑罰之恤刑利益(最高法院98年度台抗字第697號裁定意旨參照),惟法院裁定定應執行刑時,未必會減免受刑人之刑期,且修正前刑法第50條之規定已剝奪受刑人原得易刑處分之利益,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以修正後刑法第50條之規定較有利於受刑人,是本件聲請自應適用較有利於受刑人修正後之刑法,定其應執行之刑。又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是於同時有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不得易刑處分之情形者,須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始得據以聲請定應執行刑。
三、再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
四、受刑人劉臻亞因商業會計法等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裁判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4至39、47至77所示之罪,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如附表編號3、40至46所示之罪則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然聲請人係應受刑人之請求而提出本件聲請,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在卷可稽,合於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故本院認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正當,並斟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60所示之罪,前經本院以109年度聲字第107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則本院定應執行刑時,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逾附表所示77罪宣告刑之總和(即有期徒刑26年3月),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附表編號1至60所定之執行刑、61至77所處之刑共計有期徒刑12年10月(計算式=8年9月+4年1月),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4至39、47至77所示之罪雖得易科罰金,但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併合處罰之結果,均不得易科罰金,自亦無庸為易科罰金之諭知,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蔡逸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葉俊宏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有價證券│├────────┼─────────┼─────────┼─────────┤│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年1月│├────────┼─────────┼─────────┼─────────┤│犯罪日期│99年4月間某日至│99年12月間某日至│103年8、9月間某日│││99年7月15日前某日│100年5月15日前某日│至103年11月7日或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9895│103年度偵字第13873│104年度偵字第27517│││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最後│案號│103年度審訴字第362│104年度簡字第1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7││││號││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4年1月8日│104年4月24日│106年10月17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確定│案號│103年度審訴字第362│104年度簡字第16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07││││號││0號││判決├────┼─────────┼─────────┼─────────┤││判決│104年2月3日│104年5月21日│106年11月1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2954│104年度執字第12357│107年度執字第5498│││號│號│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4│5│6│├────────┼─────────┼─────────┼─────────┤│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99年12月間某日至│99年12月間某日至│100年1月間某日至│││100年1月15日前某日│100年1月15日前某日│100年3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7│8│9│├────────┼─────────┼─────────┼─────────┤│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5月間某日至│100年9月間某日至│99年11月間某日至│││100年7月15日前某日│100年11月15日前某│100年1月15日前某日││││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10│11│12│├────────┼─────────┼─────────┼─────────┤│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間某日至│99年12月間某日至│100年1月間某日至│││101年1月15日前某日│100年1月15日前某日│100年3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13│14│15│├────────┼─────────┼─────────┼─────────┤│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3月間某日至│100年3月間某日至│100年6月間某日至│││100年5月15日前某日│100年5月15日前某日│100年7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16│17│18│├────────┼─────────┼─────────┼─────────┤│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12月間某日至│99年6月間某日至│100年6月間某日至│││101年1月15日前某日│99年7月15日前某日│100年7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19│20│21│├────────┼─────────┼─────────┼─────────┤│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7月間某日至│99年8月間某日至│99年11月間某日至│││100年9月15日前某日│99年9月15日前某日│100年1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22│23│24│├────────┼─────────┼─────────┼─────────┤│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8月間某日至│100年6月間某日至│100年7月間某日至│││100年9月15日前某日│100年7月15日前某日│100年9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25│26│27│├────────┼─────────┼─────────┼─────────┤│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0年6月間某日至│100年7月間某日至│100年2月間某日至│││100年7月15日前某日│100年9月15日前某日│100年3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28│29│30│├────────┼─────────┼─────────┼─────────┤│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間某日至│101年1月間某日至│101年2月間某日至│││101年1月15日前某日│101年3月15日前某日│101年3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103年度偵字第7034│││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106年12月1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06年度上訴字第141││││、151號│、151號│、151號││判決├────┼─────────┼─────────┼─────────┤││判決│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107年1月22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執字第251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31│32│33│├────────┼─────────┼─────────┼─────────┤│罪名│偽造文書│戶籍法│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1年9月19日│101年9月19日│101年10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判決├────┼─────────┼─────────┼─────────┤││判決│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107年12月21日(聲│││確定日期│││請書誤載為107年11││││││月2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755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34│35│36│├────────┼─────────┼─────────┼─────────┤│罪名│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1年10月23日│101年11月15日│101年11月23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判決├────┼─────────┼─────────┼─────────┤││判決│107年12月21日(聲│107年12月21日(聲│107年12月21日(聲│││確定日期│請書誤載為107年11│請書誤載為107年11│請書誤載為107年11││││月29日)│月29日)│月2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755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37│38│39│├────────┼─────────┼─────────┼─────────┤│罪名│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25日│102年3月18日│102年12月3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判決├────┼─────────┼─────────┼─────────┤││判決│107年12月21日(聲│107年12月21日(聲│107年12月21日(聲│││確定日期│請書誤載為107年11│請書誤載為107年11│請書誤載為107年11││││月29日)│月29日)│月29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755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40│41│42│├────────┼─────────┼─────────┼─────────┤│罪名│詐欺│詐欺│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1年6月7日│102年1月10日│102年5月2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判決├────┼─────────┼─────────┼─────────┤││判決│107年11月29日(聲│107年11月29日(聲│107年12月21日│││確定日期│請書誤載為107年12│請書誤載為107年12│││││月21日)│月2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754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43│44│45│├────────┼─────────┼─────────┼─────────┤│罪名│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偽造文書│├────────┼─────────┼─────────┼─────────┤│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2年6月11日│103年1月23日│103年3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104年度偵字第1009│││號等│號等│號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107年11月29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院│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7年度原上訴字第││││44號│44號│44號││判決├────┼─────────┼─────────┼─────────┤││判決│107年12月21日│107年12月21日│107年12月21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754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46│47│48│├────────┼─────────┼─────────┼─────────┤│罪名│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3年3月18日│102年1月2日至│102年1月3日至││││102年3月15日前某日│102年3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4年度偵字第1009│106年度偵字第19778│106年度偵字第19778│││號等│號│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44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1月29日│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0日│├───┼────┼─────────┼─────────┼─────────┤││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原上訴字第│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44號│號│號││判決├────┼─────────┼─────────┼─────────┤││判決│107年12月21日│108年3月25日│108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617號│││108年度執字第754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49│50│51│├────────┼─────────┼─────────┼─────────┤│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1年7月3日至│101年9月1日至│102年1月12日至│││101年9月15日前某日│101年11月15日前某│102年3月15日前某日││││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6年度偵字第19778│106年度偵字第19778│106年度偵字第19778│││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0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3月25日│108年3月25日│108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617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52│53│54│├────────┼─────────┼─────────┼─────────┤│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1日至│101年5月2日至│101年11月8日至│││101年1月15日前某日│101年7月15日前某日│102年1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6年度偵字第19778│106年度偵字第19778│106年度偵字第19778│││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0日│108年2月20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106年度訴字第2773││││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3月25日│108年3月25日│108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5617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55│56│57│├────────┼─────────┼─────────┼─────────┤│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0年3月間│102年2月間某日至│102年5月間某日至││││102年3月15日前某日│102年7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6年度偵字第19778│108年度偵字第4247│108年度偵字第4247│││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773│108年度訴字第754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2月20日│108年12月25日│108年12月2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6年度訴字第2773│108年度訴字第754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號││││判決├────┼─────────┼─────────┼─────────┤││判決│108年3月25日│109年1月30日│109年1月3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870號│││108年度執字第5617││││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58│59│60│├────────┼─────────┼─────────┼─────────┤│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2年7月間某日至│102年12月間某日至│103年9月間某日至│││102年9月15日前某日│103年1月15日前某日│103年11月15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8年度偵字第4247│108年度偵字第4247│108年度偵字第4247│││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2月25日│108年12月25日│108年12月2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108年度訴字第754號││判決├────┼─────────┼─────────┼─────────┤││判決│109年1月30日│109年1月30日│109年1月3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870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更字第2680號(編號1至60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9月)│└────────┴─────────────────────────────┘┌────────┬─────────┬─────────┬─────────┐│編號│61│62│63│├────────┼─────────┼─────────┼─────────┤│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1年1月間某日至│101年3月間某日至│101年5月間某日至│││101年3月15日前某日│101年5月15日前某日│101年7月15日前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01│(聲請書誤載為101│(聲請書誤載為101│││年1月至101年2月│年3月至101年4月│年5月至101年6月│││)│)│)│├────────┼─────────┼─────────┼─────────┤│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068號│││││││└────────┴─────────────────────────────┘┌────────┬─────────┬─────────┬─────────┐│編號│64│65│66│├────────┼─────────┼─────────┼─────────┤│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1年7月間某日至│101年9月間某日至│101年11月間某日至│││101年9月15日前某日│101年11月15日前某│102年1月15日前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01│日(聲請書誤載為│(聲請書誤載為101│││年7月至101年8月│101年9月至101年│年11月至101年12月│││)│10月)│)│├────────┼─────────┼─────────┼─────────┤│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068號│││││││└────────┴─────────────────────────────┘┌────────┬─────────┬─────────┬─────────┐│編號│67│68│69│├────────┼─────────┼─────────┼─────────┤│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102年1月間某日至│102年3月間某日至│102年5月間某日至│││102年3月15日前某日│102年5月15日前某日│102年7月15日前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02│(聲請書誤載為102│(聲請書誤載為102│││年1月至102年2月│年3月至102年4月│年5月至102年6月│││)│)│)│├────────┼─────────┼─────────┼─────────┤│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068號│││││││└────────┴─────────────────────────────┘┌────────┬─────────┬─────────┬─────────┐│編號│70│71│72│├────────┼─────────┼─────────┼─────────┤│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2年7月間某日至│102年9月間某日至│102年11月間某日至│││102年9月15日前某日│102年11月15日前某│103年1月15日前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02│日(聲請書誤載為│(聲請書誤載為102│││年7月至102年8月│102年9月至102年│年11月至102年12月│││)│10月)│)│├────────┼─────────┼─────────┼─────────┤│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068號│││││││└────────┴─────────────────────────────┘┌────────┬─────────┬─────────┬─────────┐│編號│73│74│75│├────────┼─────────┼─────────┼─────────┤│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間某日至│102年3月間某日至│102年5月間某日至│││102年3月15日前某日│102年5月15日前某日│102年7月15日前某日│││(聲請書誤載為102│(聲請書誤載為102│(聲請書誤載為102│││年2月)│年3月、102年4月│年5月、102年6月││││)│)│├────────┼─────────┼─────────┼─────────┤│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號│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號││判決├────┼─────────┼─────────┼─────────┤││判決│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068號│││││││└────────┴─────────────────────────────┘┌────────┬─────────┬─────────┬─────────┐│編號│76│77│(以下空白)│├────────┼─────────┼─────────┼─────────┤│罪名│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2月││├────────┼─────────┼─────────┼─────────┤│犯罪日期│102年7月間某日至│102年9月間某日至││││102年9月15日前某日│102年11月15日前某││││(聲請書誤載為102│日(聲請書誤載為││││年7月至102年8月│102年9月至102年││││)│10月)││├────────┼─────────┼─────────┼─────────┤│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年度案號│107年度偵字第17234│107年度偵字第17234││││號│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0月1日│108年10月1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058│107年度訴字第2058│││││號│號│││判決├────┼─────────┼─────────┼─────────┤││判決│108年11月4日│108年11月4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70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