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34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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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3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5月2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易字第340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丙○被告乙○○
(現在臺灣臺北看守所另案羈押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甲○檢察官來電表示尚有案件聲請併案審理,有本院公務電話紀錄附卷可稽,因認本案尚有再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5月26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楊明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炎煌中華民國9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