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3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志彬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呂世文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家豪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3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志彬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呂世文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家豪中華民國10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