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家聲字第41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家聲字第4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變更子女姓氏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家聲字第410號
聲請人甲○○
3相對人乙○○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姓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甲○○(男、71年10月14日、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之姓氏准予變更為母姓黃。
程序費用新台幣壹千元由聲請人負擔。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家事法庭法官彭南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6年8月30日
書記官尹遜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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