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審重訴字第13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審重訴字第13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8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審重訴字第132號原告 温和招
古正忠 盧素君 陳正雄 李秀貞 朱素真 楊栗生 梁金庭 朱秋桃 林福欽 黃小萸 李惠美吳淑珠 林錦秀 郭順興 夏惠樺 林哲霈 李耐忱 李美玲 蔡文堂 黃麗清 林榮財 鄒葉菊梅 葉淑貞 林靜櫻 張榮東 陳張 簡淑惠 張簡金蓮 龔麗玲 邱繼輝洪月娥 任增祥 陳掌珠 黃振義 黃浩仁 龔麗美 鄭柏松 蕭許春 沈卓偉 楊碧雲 楊淑如 賴妙妹 曹麗珍 謝惠珠 周美美 張月雲 趙崇偉 李碧蓮 簡信德 王金玉 徐敦鳳 郭文義張碖之 承受訴訟人) 郭明佳 (張碖之承受訴訟人) 郭明界 (張碖之承受訴訟人) 史曜豪 史曜萍 顏詠淇 蔡鶯蘭 陳聰敏 曾智賢 邱輝珍 蘇英育 陳麗美 洪碧玉 徐皇叔 劉惠屏 許朱水蓮黃碧琴 孟慶宇 史和莊靖 張金妹 鄧金財 連施阿美 許霞月 蘇彩棻 許滿香 吳仁鑫 陳金玉 郭許梅 何孟紋 許史枝香 趙品涵 林純寬 王湘寶 王添義許春蘭 王花 陳惠美 許葉 盧世立 蔡金佑 戴鴻文 吳春梅 薛秋子 黃內顥 何淑芬 張淑如 蔡仁銘 康景文 林世宏 徐美蓮吳臺梅 繆相澤 李惠蘭 陳小春 陳文枝 張玉琦 馬平平 陳芬蘭 孫大智 賴玉華 薛清撤 郭洪月謝清旭 許洪丈 洪雅沛洪雅珮 洪春美 賴岳裕許秀琴 李欣宜 官瑞蘭 廖美琴洪鄭碧鎮鍾芙英黃美照吳素卿李秀君 賴文華 簡侯鳳招 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勁宇 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 白耀仁 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上列原告於本院104年度訴字第106號、107年度訴字第175號刑事訴訟程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各請求被告賠償如附表「原告請求金額」欄所示,其中逾上開刑事判決認定有罪即如附表「刑事判決認定之犯罪所得金額」欄所示部分者,均非屬因被告經刑事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所生損害,原告仍於本訴請求,依法各應徵如附表「應繳裁判費金額」欄所示第一審裁判費。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
民事審查庭法官郭宜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
書記官林仕興附表:(金額單位:新臺幣)┌──┬────┬──────┬──────┬─────┐│編號│原告姓名│左列原告請求│刑事判決認定│應繳裁判費││││金額│之犯罪所得金│金額│││││額││├──┼────┼──────┼──────┼─────┤│1│温和招│218,600元│189,960元│1,000元│├──┼────┼──────┼──────┼─────┤│2│古正忠│180,000元│0元│1,880元│├──┼────┼──────┼──────┼─────┤│3│盧素君│398,600元│0元│4,300元│├──┼────┼──────┼──────┼─────┤│4│陳正雄│874,400元│716,880元│1,660元│├──┼────┼──────┼──────┼─────┤│5│李秀貞│797,200元│653,780元│1,550元│├──┼────┼──────┼──────┼─────┤│6│楊栗生│353,000元│316,000元│1,000元│├──┼────┼──────┼──────┼─────┤│7│梁金庭│2,171,500元│991,500元│12,682元│├──┼────┼──────┼──────┼─────┤│8│朱秋桃│682,000元│356,000元│3,530元│├──┼────┼──────┼──────┼─────┤│9│黃小萸│678,000元│565,832元│1,220元│├──┼────┼──────┼──────┼─────┤│10│李惠美│158,000元│0元│1,660元│├──┼────┼──────┼──────┼─────┤│11│林錦秀│218,600元│136,260元│1,000元│├──┼────┼──────┼──────┼─────┤│12│郭順興│218,600元│177,000元│1,000元│├──┼────┼──────┼──────┼─────┤│13│ 朱素貞 │354,360元│0元│3,860元│├──┼────┼──────┼──────┼─────┤│14│夏惠樺│338,000元│80,000元│2,760元│├──┼────┼──────┼──────┼─────┤│15│ 王洪清鸞 │158,000元│0元│1,660元│├──┼────┼──────┼──────┼─────┤│16│林哲霈│353,000元│323,000元│1,000元│├──┼────┼──────┼──────┼─────┤│17│李惠蘭│189,000元│0元│1,990元│├──┼────┼──────┼──────┼─────┤│18│陳小春│180,000元│0元│1,880元│├──┼────┼──────┼──────┼─────┤│19│陳文枝│346,000元│0元│3,750元│├──┼────┼──────┼──────┼─────┤│20│張玉琦│220,000元│0元│2,320元│├──┼────┼──────┼──────┼─────┤│21│李耐忱│165,500元│0元│1,770元│├──┼────┼──────┼──────┼─────┤│22│李美玲│165,500元│0元│1,770元│├──┼────┼──────┼──────┼─────┤│23│蔡文堂│165,500元│0元│1,770元│├──┼────┼──────┼──────┼─────┤│24│黃麗清│220,000元│0元│2,320元│├──┼────┼──────┼──────┼─────┤│25│林榮財│220,000元│0元│2,320元│├──┼────┼──────┼──────┼─────┤│26│鄒葉菊梅│165,500元│0元│1,770元│├──┼────┼──────┼──────┼─────┤│27│葉淑貞│165,500元│0元│1,770元│├──┼────┼──────┼──────┼─────┤│28│林靜櫻│189,360元│0元│1,990元│├──┼────┼──────┼──────┼─────┤│29│張榮東│189,360元│0元│1,990元│├──┼────┼──────┼──────┼─────┤│30│陳 張簡淑 │189,360元│0元│1,990元│││惠││││├──┼────┼──────┼──────┼─────┤│31│張簡金蓮│189,360元│0元│1,990元│├──┼────┼──────┼──────┼─────┤│32│龔麗玲│172,000元│0元│1,880元│├──┼────┼──────┼──────┼─────┤│33│邱繼輝│172,000元│0元│1,880元│├──┼────┼──────┼──────┼─────┤│34│ 任洪月娥 │180,000元│0元│1,880元│├──┼────┼──────┼──────┼─────┤│35│任增祥│180,000元│0元│1,880元│├──┼────┼──────┼──────┼─────┤│36│陳掌珠│218,600元│0元│2,320元│├──┼────┼──────┼──────┼─────┤│37│黃振義│158,000元│0元│1,660元│├──┼────┼──────┼──────┼─────┤│38│黃浩仁│220,000元│0元│2,320元│├──┼────┼──────┼──────┼─────┤│39│龔麗美│165,500元│0元│1,770元│├──┼────┼──────┼──────┼─────┤│40│鄭柏松│189,360元│0元│1,990元│├──┼────┼──────┼──────┼─────┤│41│蕭許春│158,000元│0元│1,660元│├──┼────┼──────┼──────┼─────┤│42│沈卓偉│158,000元│0元│1,660元│├──┼────┼──────┼──────┼─────┤│43│楊碧雲│158,000元│0元│1,660元│├──┼────┼──────┼──────┼─────┤│44│楊淑如│158,000元│0元│1,660元│├──┼────┼──────┼──────┼─────┤│45│賴妙妹│165,500元│0元│1,770元│├──┼────┼──────┼──────┼─────┤│46│曹麗珍│165,000元│0元│1,770元│├──┼────┼──────┼──────┼─────┤│47│謝惠珠│180,000元│0元│1,880元│├──┼────┼──────┼──────┼─────┤│48│周美美│165,500元│0元│1,770元│├──┼────┼──────┼──────┼─────┤│49│張月雲│195,000元│0元│2,100元│├──┼────┼──────┼──────┼─────┤│50│趙崇偉│165,500元│0元│1,770元│├──┼────┼──────┼──────┼─────┤│51│李碧蓮│158,000元│0元│1,660元│├──┼────┼──────┼──────┼─────┤│52│簡信德│180,000元│0元│1,880元│├──┼────┼──────┼──────┼─────┤│53│王金玉│165,500元│0元│1,770元│├──┼────┼──────┼──────┼─────┤│54│徐敦鳳│195,000元│0元│2,100元│├──┼────┼──────┼──────┼─────┤│55│郭文義、│185,000元│0元│1,990元│││郭明佳、││││││郭明界││││││(均為張││││││碖之承受││││││訴訟人)││││├──┼────┼──────┼──────┼─────┤│56│史曜豪│180,000元│0元│1,880元│├──┼────┼──────┼──────┼─────┤│57│史曜萍│172,000元│0元│1,880元│├──┼────┼──────┼──────┼─────┤│58│顏詠淇│172,000元│0元│1,880元│├──┼────┼──────┼──────┼─────┤│59│蔡鶯蘭│177,000元│0元│1,880元│├──┼────┼──────┼──────┼─────┤│60│陳聰敏│177,000元│0元│1,880元│├──┼────┼──────┼──────┼─────┤│61│曾智賢│165,500元│0元│1,770元│├──┼────┼──────┼──────┼─────┤│62│邱輝珍│158,000元│0元│1,660元│├──┼────┼──────┼──────┼─────┤│63│蘇英育│218,600元│0元│2,320元│├──┼────┼──────┼──────┼─────┤│64│陳麗美│165,500元│0元│1,770元│├──┼────┼──────┼──────┼─────┤│65│洪碧玉│158,000元│0元│1,660元│├──┼────┼──────┼──────┼─────┤│66│徐皇叔│158,000元│0元│2,320元│├──┼────┼──────┼──────┼─────┤│67│劉惠屏│218,600元│0元│2,320元│├──┼────┼──────┼──────┼─────┤│68│許朱水蓮│218,600元│0元│2,320元│├──┼────┼──────┼──────┼─────┤│69│ 洪黃碧琴 │165,500元│0元│1,770元│├──┼────┼──────┼──────┼─────┤│70│孟慶宇│172,000元│0元│1,880元│├──┼────┼──────┼──────┼─────┤│71│ 史和原 │208,000元│0元│2,210元│├──┼────┼──────┼──────┼─────┤│72│莊靖│208,000元│0元│2,210元│├──┼────┼──────┼──────┼─────┤│73│張金妹│158,000元│0元│1,660元│├──┼────┼──────┼──────┼─────┤│74│鄧金財│180,000元│0元│1,880元│├──┼────┼──────┼──────┼─────┤│75│連施阿美│165,500元│0元│1,770元│├──┼────┼──────┼──────┼─────┤│76│許霞月│165,500元│0元│1,770元│├──┼────┼──────┼──────┼─────┤│77│蘇彩棻│180,000元│0元│1,880元│├──┼────┼──────┼──────┼─────┤│78│許滿香│165,500元│0元│1,770元│├──┼────┼──────┼──────┼─────┤│79│吳仁鑫│180,000元│0元│1,880元│├──┼────┼──────┼──────┼─────┤│80│陳金玉│195,000元│0元│2,100元│├──┼────┼──────┼──────┼─────┤│81│郭許梅│158,000元│0元│1,660元│├──┼────┼──────┼──────┼─────┤│82│何孟紋│165,500元│0元│1,770元│├──┼────┼──────┼──────┼─────┤│83│許史枝香│180,000元│0元│1,880元│├──┼────┼──────┼──────┼─────┤│84│趙品涵│180,000元│0元│1,880元│├──┼────┼──────┼──────┼─────┤│85│林純寬│180,000元│0元│1,880元│├──┼────┼──────┼──────┼─────┤│86│王湘寶│180,000元│0元│1,880元│├──┼────┼──────┼──────┼─────┤│87│王添義│180,000元│0元│1,880元│├──┼────┼──────┼──────┼─────┤│88│ 王許春蘭 │165,500元│0元│1,770元│├──┼────┼──────┼──────┼─────┤│89│王花│180,000元│0元│1,880元│├──┼────┼──────┼──────┼─────┤│90│陳惠美│180,000元│0元│1,880元│├──┼────┼──────┼──────┼─────┤│91│許葉│165,500元│0元│1,770元│├──┼────┼──────┼──────┼─────┤│92│盧世立│180,000元│0元│1,880元│├──┼────┼──────┼──────┼─────┤│93│蔡金佑│158,000元│0元│1,660元│├──┼────┼──────┼──────┼─────┤│94│戴鴻文│165,500元│0元│1,770元│├──┼────┼──────┼──────┼─────┤│95│吳春梅│165,500元│0元│1,770元│├──┼────┼──────┼──────┼─────┤│96│薛秋子│158,000元│0元│1,660元│├──┼────┼──────┼──────┼─────┤│97│黃內顥│180,000元│0元│1,880元│├──┼────┼──────┼──────┼─────┤│98│何淑芬│158,000元│0元│1,660元│├──┼────┼──────┼──────┼─────┤│99│張淑如│158,000元│0元│1,660元│├──┼────┼──────┼──────┼─────┤│100│蔡仁銘│172,000元│0元│1,880元│├──┼────┼──────┼──────┼─────┤│101│康景文│176,100元│0元│1,880元│├──┼────┼──────┼──────┼─────┤│102│林世宏│195,000元│0元│2,100元│├──┼────┼──────┼──────┼─────┤│103│徐美蓮│195,000元│0元│2,100元│├──┼────┼──────┼──────┼─────┤│104│ 繆吳臺梅 │195,000元│0元│2,100元│├──┼────┼──────┼──────┼─────┤│105│繆相澤│198,000元│0元│2,100元│├──┼────┼──────┼──────┼─────┤│106│馬平平│300,000元│160,000元│1,440元│├──┼────┼──────┼──────┼─────┤│107│陳芬蘭│75,000元│0元│1,000元│├──┼────┼──────┼──────┼─────┤│108│孫大智│300,000元│160,000元│1,440元│├──┼────┼──────┼──────┼─────┤│109│賴玉華│150,000元│80,000元│1,000元│├──┼────┼──────┼──────┼─────┤│110│薛清撤│150,000元│80,000元│1,000元│├──┼────┼──────┼──────┼─────┤│111│ 王吳淑珠 │431,000元│396,000元│1,000元│├──┼────┼──────┼──────┼─────┤│112│林福欽│646,500元│576,500元│1,000元│├──┼────┼──────┼──────┼─────┤│113│ 郭洪月見 │75,000元│40,000元│1,000元│├──┼────┼──────┼──────┼─────┤│114│謝清旭│75,000元│40,000元│1,000元│├──┼────┼──────┼──────┼─────┤│115│許洪丈│75,000元│40,000元│1,000元│├──┼────┼──────┼──────┼─────┤│116│洪雅珮│75,000元│40,000元│1,000元│├──┼────┼──────┼──────┼─────┤│117│洪春美│75,000元│0元│1,000元│├──┼────┼──────┼──────┼─────┤│118│賴岳裕│75,000元│40,000元│1,000元│├──┼────┼──────┼──────┼─────┤│119│ 洪許秀琴 │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0│李欣宜│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1│官瑞蘭│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2│廖美琴│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3│洪鄭碧鎮│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4│鍾芙英│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5│黃美照│75,000元│40,000元│1,000元│├──┼────┼──────┼──────┼─────┤│126│吳素卿│75,000元│0元│1,000元│├──┼────┼──────┼──────┼─────┤│127│李秀君│75,000元│0元│1,000元│├──┼────┼──────┼──────┼─────┤│128│賴文華│75,000元│0元│1,000元│├──┼────┼──────┼──────┼─────┤│129│簡侯鳳招│75,000元│0元│1,000元│├──┼────┼──────┼──────┼─────┤│合計││││237,262元│├──┴────┴──────┴──────┴─────┤│備註:應繳裁判費金額=原告請求金額扣除刑事判決認定有罪││部分之犯罪所得金額後,其餘額所應徵之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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