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292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29291號債權人遠欣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智衡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陳柏瑜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表明請求金額計算方式。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洪婉琪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292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2月2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29291號債權人遠欣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鄭智衡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陳柏瑜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表明請求金額計算方式。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洪婉琪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