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100年度 司鳳 保險小調字第27號
聲 請 人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涂志佶
代 理 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張簡俊宏
上列當事人間100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27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
華民國100年5月6日上午11時4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民事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書 記 官 劉國偉
調解 委員 劉水明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到
相 對 人 張簡俊宏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一百年五月三十一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壹
萬伍仟元整。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賴冠文
相 對 人 張簡俊宏
調 解委員 劉水明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6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劉國偉
司法事務官 吳儼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6 日
書 記 官 劉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