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9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93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盛智選任辯護人呂浩瑋律師(法扶律師)被告 李惟鎧 選任辯護人 孫世群 律師(法扶律師)上列被告等殺人未遂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6年7月24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9法庭續行審判,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7月11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俞秀美
法官蕭淳元法官許博然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馨尹中華民國10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