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8932號
債權人 呂冠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王昱心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計算式二次子 呂承衛 2,500元*12個月=90,000元之記載是否有誤?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張川苑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8932號
債權人 呂冠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王昱心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計算式二次子 呂承衛 2,500元*12個月=90,000元之記載是否有誤?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華民國114年7月1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張川苑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