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1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1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114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艶紅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楊台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欣穎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11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11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1148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艶紅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楊台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呂欣穎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