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背信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232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邱瑩勳選任辯護人林晉宏律師上列被告因背信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庚棟
法官雷淑雯法官張詠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俊源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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