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裁定 九十年度中簡字第七一一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電信法案件,本院於九十年四月二十日所為之判決之原本,茲發現有
誤,應裁定更正如左: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附表欄內關於「
附表
編號品名數量
一混音器一部
二展頻器一部
三CD播放機二部
四激勵器一部
五CALLIN電話選擇器一部
六調頻調幅調諧器一部
七迷你光碟機二部
八專線電話控制器一部
九節目中繼發射天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裁定 九十年度中簡字第七一一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違反電信法案件,本院於九十年四月二十日所為之判決之原本,茲發現有
誤,應裁定更正如左:
主文
原判決之原本附表欄內關於「
附表
編號品名數量
一混音器一部
二展頻器一部
三CD播放機二部
四激勵器一部
五CALLIN電話選擇器一部
六調頻調幅調諧器一部
七迷你光碟機二部
八專線電話控制器一部
九節目中繼發射天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