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1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147號聲請人 洪順吉 相對人 陳銘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未載到期日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屆期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17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需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2年4月16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本票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6%計算102年度司票字第147號│├──┬───────┬─────────┬───────┬──────────┬────────┬──┤│編│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號││(新臺幣)│││││├──┼───────┼─────────┼───────┼──────────┼────────┼──┤│001│101年3月16日│3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6日│CH498002││├──┼───────┼─────────┼───────┼──────────┼────────┼──┤│002│101年3月15日│3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498003││├──┼───────┼─────────┼───────┼──────────┼────────┼──┤│003│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59││├──┼───────┼─────────┼───────┼──────────┼────────┼──┤│004│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0││├──┼───────┼─────────┼───────┼──────────┼────────┼──┤│005│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1││├──┼───────┼─────────┼───────┼──────────┼────────┼──┤│006│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2││├──┼───────┼─────────┼───────┼──────────┼────────┼──┤│007│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3││├──┼───────┼─────────┼───────┼──────────┼────────┼──┤│008│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4││├──┼───────┼─────────┼───────┼──────────┼────────┼──┤│009│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5││├──┼───────┼─────────┼───────┼──────────┼────────┼──┤│010│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6││├──┼───────┼─────────┼───────┼──────────┼────────┼──┤│011│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7││├──┼───────┼─────────┼───────┼──────────┼────────┼──┤│012│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8││├──┼───────┼─────────┼───────┼──────────┼────────┼──┤│013│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69││├──┼───────┼─────────┼───────┼──────────┼────────┼──┤│014│101年3月15日│1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70││├──┼───────┼─────────┼───────┼──────────┼────────┼──┤│015│101年3月15日│2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72││├──┼───────┼─────────┼───────┼──────────┼────────┼──┤│016│101年3月15日│2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73││├──┼───────┼─────────┼───────┼──────────┼────────┼──┤│017│101年3月15日│20,000元│未記載│101年3月15日│CH225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