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聲字第10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停止羈押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聲字第1088號聲請人即?被?告?甲○○
現於臺灣臺北看守所羈押中上列被告甲○○因聲請停止羈押案件,聲請人即被告聲請具保停止被告之羈押。查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本院前以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4款情事,認有羈押之必要,執行羈押。茲因上項情事依然存在,不能因具保而消滅,本件聲請自應予以駁回,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4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王屏夏???????????????????法?官?彭全曄???????????????????法?官王偉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書記官陳怡君中華民國9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