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8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84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悅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7月17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簡芳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雅如中華民國106年7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18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易字第184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悅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7月17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簡芳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雅如中華民國10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