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67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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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6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六七○號
原告鋐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被告卡特爾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鍾啟煌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日~B法院書記官王慈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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