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易字第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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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2年上易字第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04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上易字第60號上訴人即被告 吳孟龍 上列上訴人因竊盜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165號,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劉方慈
法官許曉微法官蕭世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建甫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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