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2616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2616號刑事宣示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宣示判決筆錄96年度訴字第261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黃裕仁書記官王嘉仁法官起立朗讀判決主文、犯罪事實要旨、處罰條文、附記事項,及告以上訴限制、期間並提出上訴狀之法院,且諭知記載其內容:
一、主文:甲○○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二、犯罪事實要旨:
甲○○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日起,以每月新臺幣(下同)九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之代價,受僱於自稱「洪小姐」之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成年女子(下稱「洪小姐」),擔任址設臺中市○○區○○路○○號四樓之二碁諆企業有限公司(下稱碁諆公司)之負責人,「洪小姐」則實際處理碁諆公司初期申設、領取統一發票、報稅等業務,與甲○○並為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商業負責人。甲○○與「洪小組」二人明知碁諆公司為虛設行號,與如附表所示力永全股分有限公司名誼有限公司間並無銷貨之事實,竟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九十三年一月份起至同年二月份止,以碁諆公司名義,在不詳時、地,連續填製如附表所示不實之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共二十三張,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一千七百五十三萬七千五百十三元元,並分別持交予附表所示力永全股分有限公司、名誼有限公司充作進項憑證以行使之,供上開公司填製會計憑證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文山稽徵所、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扣抵銷項稅額之用,以此不正當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稅捐計八十七萬六千八百七十六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之正確性。嗣經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查覺有異而移送究辦。
三、處罰條文: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
四、附記事項:被告行為後,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於九十六年七月四日公布,於同年月十六日施行,查被告本件犯行係在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且非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三條所示不得減刑之罪,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減其刑期二分之一;另被告所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其所宣告之刑經本院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減其刑期二分之一後,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之刑度,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九條,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於本訊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第二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四款被告所犯之罪非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二第一項所定得以協商判決者;第六款被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七款法院認應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二項「法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以宣告緩刑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定者外,不得上訴。
六、如有上開可得上訴情形,得自收受宣示判決筆錄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
刑事第十三庭書記官王嘉仁
法官黃裕仁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王嘉仁中華民國96年8月31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附表:
碁諆企業有限公司開立不實銷貨發票公司一覽表
(開立月份九十二年一月至九十二年二月)┌───┬────────────┬────┬──────────┬───────┬──────┐│編號│公司名稱│開立時間│發票號碼│銷售額│營業稅額│├───┼────────────┼────┼──────────┼───────┼──────┤│1│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898025│44901│├───┼────────────┼────┼──────────┼───────┼──────┤│2│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838525│41926│├───┼────────────┼────┼──────────┼───────┼──────┤│3│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940800│47040│├───┼────────────┼────┼──────────┼───────┼──────┤│4│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0000000│58054│├───┼────────────┼────┼──────────┼───────┼──────┤│5│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357399│45454│├───┼────────────┼────┼──────────┼───────┼──────┤│6│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909075│10000│├───┼────────────┼────┼──────────┼───────┼──────┤│7│名誼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228000│11400│├───┼────────────┼────┼──────────┼───────┼──────┤│8│名誼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228000│11400│├───┼────────────┼────┼──────────┼───────┼──────┤│9│名誼有限公司│9301│XU00000000│228000│11400│├───┼────────────┼────┼──────────┼───────┼──────┤│10│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992795│49640│├───┼────────────┼────┼──────────┼───────┼──────┤│11│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482790│24140│├───┼────────────┼────┼──────────┼───────┼──────┤│12│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821105│41055│├───┼────────────┼────┼──────────┼───────┼──────┤│13│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981252│49063│├───┼────────────┼────┼──────────┼───────┼──────┤│14│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885804│44290│├───┼────────────┼────┼──────────┼───────┼──────┤│15│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757958│37898│├───┼────────────┼────┼──────────┼───────┼──────┤│16│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772605│38630│├───┼────────────┼────┼──────────┼───────┼──────┤│17│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869605│43480│├───┼────────────┼────┼──────────┼───────┼──────┤│18│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927008│46350│├───┼────────────┼────┼──────────┼───────┼──────┤│19│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975270│48764│├───┼────────────┼────┼──────────┼───────┼──────┤│20│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946714│47336│├───┼────────────┼────┼──────────┼───────┼──────┤│21│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830417│41521│├───┼────────────┼────┼──────────┼───────┼──────┤│22│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734804│36740│├───┼────────────┼────┼──────────┼───────┼──────┤│23│永立全股份有限公司│9302│XU00000000│770476│38524│├───┴────────────┴────┴──────────┴───────┴──────┤│總計銷售額:00000000元合計營業稅額:8768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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