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附民字第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20日
裁判案由:因妨害自由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 陳素永 被告 林文祥 上列被告因民國100年度附民字第36號因妨害自由案附帶民訴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4月20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黃程暉
法官蕭清清法官吳勇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高菁菁中華民國10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