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9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905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桃園女子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7月3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潘翠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江文彬中華民國96年7月30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9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3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905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桃園女子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7月30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潘翠雪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江文彬中華民國9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