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72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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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7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森林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72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文生上列被告因森林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26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李幼妃
法官薛嘉珩法官劉凱寧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伶芳中華民國102年7月26日

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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