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5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588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1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蔡明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陳佳伶中華民國95年11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5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588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1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蔡明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陳佳伶中華民國9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