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148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1489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上旗 上列聲請人與 戴攸 如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釋明何以本件自民國90年5月16日起息。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
司法事務官邱譯嬉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148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14894號聲請人即債權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上旗 上列聲請人與 戴攸 如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釋明何以本件自民國90年5月16日起息。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
司法事務官邱譯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