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2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32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6月04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訴字第328號原告亞太花園廣場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楊鴻謀 訴訟代理人 朱宗耀 被告 徐銘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6月4日
民事第三庭受命法官鄭珮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6月4日
書記官王芷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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