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2年金訴字第5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加重詐欺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金訴字第565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柳志勇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10519號、第13042號),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陳盈螢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2年12月29日
書記官陳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