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5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568號原告騏正光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許啟龍 律師被告再興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6年7月2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蕭清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7日
書記官林秀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5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568號原告騏正光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許啟龍 律師被告再興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6年7月2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蕭清清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27日
書記官林秀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