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264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2644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案件(98年度偵字第7515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99年度執聲字第173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一及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按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93條、第95條至96條之1之罪,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第91條第3項(聲請書誤載為「第91第3項」,資予更正)及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為限,著作權法第98條定有明文。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板橋地檢署)98年度偵字第7515號被告甲○○違反著作權法第82條之罪一案,前經板橋地檢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並已期滿。扣案之盜版光碟113片,爰依首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聲請書贅載「銷燬」等語)。
二、按「犯著作權法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之罪,供犯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第91條第
3項及第91條之1第3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者為限。」,著作權法第98條定有明文。又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
9條之1有明文規定。
三、經查: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板橋地檢署檢察官以98年度偵字第7515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為1年,並於99年5月11日期滿在案,此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各1份存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一及二所示之物品,確係經警查扣之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權同意之物,且均為被告所有並供犯罪所用之物乙節,業據被告於警詢及偵訊時供承明確,並有台北縣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信義派出所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露天拍賣網站拍賣網頁資料、查獲部分盜版PS遊戲光碟側錄畫面照片、日本‧新力電腦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書、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查詢服務2紙、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鑑視證明及臺北縣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贓證物品清單各1份等在卷可稽。是本件聲請人就上開扣案物品向本院聲請宣告沒收,為有理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饒金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許雅琪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附表一:PlayStation2系統部分┌──┬────────────────┬───┬─────────┐│編號│遊戲名稱│數量│電腦程式遊戲著作財││││(片)│產著作權人│├──┼────────────────┼───┼─────────┤│1│超級機器人大戰│1│日商新力電腦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越南大戰4│1│同上│├──┼────────────────┼───┼─────────┤│3│惡靈古堡│1│同上│├──┼────────────────┼───┼─────────┤│4│真三國無雙4│1│同上│├──┼────────────────┼───┼─────────┤│5│DragonQuest8│1│同上│├──┼────────────────┼───┼─────────┤│6│太鼓達人5│1│同上│├──┼────────────────┼───┼─────────┤│7│ 沈默 之丘4│1│同上│├──┼────────────────┼───┼─────────┤│8│海賊王│1│同上│├──┼────────────────┼───┼─────────┤│9│太空戰士12│1│同上│├──┼────────────────┼───┼─────────┤│10│DEMENTO│1│同上│├──┼────────────────┼───┼─────────┤│11│地獄犬的輓歌│1│同上│├──┼────────────────┼───┼─────────┤│12│七龍珠│1│同上│├──┼────────────────┼───┼─────────┤│13│RomanclingSaGa│1│同上│├──┼────────────────┼───┼─────────┤│14│武藏傳2(緩起訴處分書附表一漏載│1│同上│││「2」,茲予補正)│││├──┼────────────────┼───┼─────────┤│15│練金術師3│1│同上│├──┼────────────────┼───┼─────────┤│16│鬼武者│1│同上│├──┼────────────────┼───┼─────────┤│17│DRAGONDRAGON(龍騎士)│2│同上│├──┼────────────────┼───┼─────────┤│18│戰國BASARA│1│同上│├──┼────────────────┼───┼─────────┤│19│多羅羅2│1│同上│├──┼────────────────┼───┼─────────┤│20│真魂斗羅│1│同上│├──┼────────────────┼───┼─────────┤│21│太鼓達人│1│同上│├──┼────────────────┼───┼─────────┤│22│機器人大戰OG│1│同上│├──┼────────────────┼───┼─────────┤│23│劍魂2│1│同上│├──┼────────────────┼───┼─────────┤│24│真三國無雙│1│同上│├──┼────────────────┼───┼─────────┤│25│ShiningForceEXA│1│同上│├──┼────────────────┼───┼─────────┤│26│洛克人X7│1│同上│├──┼────────────────┼───┼─────────┤│27│大蛇無雙│1│同上│├──┼────────────────┼───┼─────────┤│28│戰國外傳2│1│同上│├──┼────────────────┼───┼─────────┤│29│實況野球2(緩起訴處分書附表一誤│1│同上│││載「12」,茲予更正)│││├──┼────────────────┼───┼─────────┤│30│幽遊白書│1│同上│├──┼────────────────┼───┼─────────┤│31│ShiningForce2│1│同上│├──┼────────────────┼───┼─────────┤│32│天誅紅│1│同上│├──┼────────────────┼───┼─────────┤│33│王國之心2│1│同上│├──┼────────────────┼───┼─────────┤│34│轟炸超人大亂鬥│1│同上│├──┼────────────────┼───┼─────────┤│35│實況野球14│1│同上│├──┼────────────────┼───┼─────────┤│36│特攻神諜2│1│同上│├──┼────────────────┼───┼─────────┤│37│真三國無雙2│1│同上│├──┼────────────────┼───┼─────────┤│38│鐵拳4│1│同上│├──┼────────────────┼───┼─────────┤│39│無雙(蛇魔再臨)│1│同上│├──┼────────────────┴───┴─────────┤│總計│40│└──┴──────────────────────────────┘附表二:PlayStation系統部分┌──┬────────────────┬───┬─────────┐│編號│遊戲名稱│數量│電腦程式遊戲著作財││││(片)│產著作權人│├──┼────────────────┼───┼─────────┤│1│惡靈古堡2│4│日商新力電腦娛樂股│││││份有限公司│├──┼────────────────┼───┼─────────┤│2│世界盃98│1│同上│├──┼────────────────┼───┼─────────┤│3│ARCTHELAD│1│同上│├──┼────────────────┼───┼─────────┤│4│棒球│1│同上│├──┼────────────────┼───┼─────────┤│5│惡魔域│1│同上│├──┼────────────────┼───┼─────────┤│6│大冒險│1│同上│├──┼────────────────┼───┼─────────┤│7│LINDA3│1│同上│├──┼────────────────┼───┼─────────┤│8│惡靈古堡│1│同上│├──┼────────────────┼───┼─────────┤│9│三國志5│2│同上│├──┼────────────────┼───┼─────────┤│10│三國志 孔明傳 │1│同上│├──┼────────────────┼───┼─────────┤│11│雙寶儀│3│同上│├──┼────────────────┼───┼─────────┤│12│熱砂的惑星│2│同上│├──┼────────────────┼───┼─────────┤│13│拳擊│1│同上│├──┼────────────────┼───┼─────────┤│14│魔法神劍│1│同上│├──┼────────────────┼───┼─────────┤│15│幽靈古堡│2│同上│├──┼────────────────┼───┼─────────┤│16│武藏傳│1│同上│├──┼────────────────┼───┼─────────┤│17│光與力│1│同上│├──┼────────────────┼───┼─────────┤│18│WILDARMS│1│同上│├──┼────────────────┼───┼─────────┤│19│天誅│1│同上│├──┼────────────────┼───┼─────────┤│20│爆走兄弟(緩起訴處分書附表二誤載│1│同上│││為「報走兄弟」,茲予更正)││││││││├──┼────────────────┼───┼─────────┤│21│異魔│2│同上│├──┼────────────────┼───┼─────────┤│22│FINALFANTASYTACTICS│1│同上│├──┼────────────────┼───┼─────────┤│23│聖劍傳說│2│同上│├──┼────────────────┼───┼─────────┤│24│特攻神諜│2│同上│├──┼────────────────┼───┼─────────┤│25│空戰奇兵3│2│同上│├──┼────────────────┼───┼─────────┤│26│GRANDIA│2│同上│├──┼────────────────┼───┼─────────┤│27│復活邪神2│2│同上│├──┼────────────────┼───┼─────────┤│28│夢幻西餐廳│1│同上│├──┼────────────────┼───┼─────────┤│29│魔境冒險記│3│同上│├──┼────────────────┼───┼─────────┤│30│太空戰士9│3│同上│├──┼────────────────┼───┼─────────┤│31│Xenogears│2│同上│├──┼────────────────┼───┼─────────┤│32│ALICEonBorderlimes│3│同上│├──┼────────────────┼───┼─────────┤│33│路行鳥大冒險2│2│同上│├──┼────────────────┼───┼─────────┤│34│GANBAREGOEMOR(緩起訴處分書附表│1│同上│││二誤載「GONMOR」,茲予更正)│││├──┼────────────────┼───┼─────────┤│35│恐龍危機│1│同上│├──┼────────────────┼───┼─────────┤│36│NBA96│1│同上│├──┼────────────────┼───┼─────────┤│37│RIOTSTARS│1│同上│├──┼────────────────┼───┼─────────┤│38│RERSONA│1│同上│├──┼────────────────┼───┼─────────┤│39│WIP30VT│1│同上│├──┼────────────────┼───┼─────────┤│40│WINS│1│同上│├──┼────────────────┼───┼─────────┤│41│SAGAFRONTIER│1│同上│├──┼────────────────┼───┼─────────┤│42│ACECOMBAT│1│同上│├──┼────────────────┼───┼─────────┤│43│新機器人大戰│1│同上│├──┼────────────────┼───┼─────────┤│44│GT賽車(緩起訴處分書附表二誤載「│1│同上│││GT賽戰賽車」,茲予更正)│││├──┼────────────────┼───┼─────────┤│45│第2次世界大戰│1│同上│├──┼────────────────┼───┼─────────┤│46│妖精戰士2│1│同上│├──┼────────────────┼───┼─────────┤│47│NBAINTHE2ONE│1│同上│├──┼────────────────┼───┼─────────┤│48│降鬼一族│1│同上│├──┼────────────────┼───┼─────────┤│49│聖劍〈體驗版〉│1│同上│├──┼────────────────┼───┼─────────┤│50│機器人大戰│1│同上│├──┼────────────────┼───┼─────────┤│51│重裝機兵│1│同上│├──┼────────────────┴───┴─────────┤│總計│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