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7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71號聲請人乙○○訴訟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股票,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430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430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2月1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羅惠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9年3月31日
書記官廖婉伶┌──────────────────────────────────────────────────┐│附表:股票99年度除字第7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2│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3│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4│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5│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6│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7│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8│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9│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0│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1│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2│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3│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4│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5│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6│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17│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1│950││├──┼──────────────┼──────────────┼────┼───┼────┼───┤│018│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19│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0│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1│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2│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23│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1│85││├──┼──────────────┼──────────────┼────┼───┼────┼───┤│024│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1│1000││├──┼──────────────┼──────────────┼────┼───┼────┼───┤│025│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1│1000││├──┼──────────────┼──────────────┼────┼───┼────┼───┤│026│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NX0000000-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