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促字第134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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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348號
債權人 曾國杰
債務人穩盛國際針織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民祥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應徵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民事第八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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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348號
債權人 曾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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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應徵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民事第八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