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聲字第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1月1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1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
現於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8年度執聲字第21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理由甲○○因竊盜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李璋鵬
法官胡忠文法官胡森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黃禎祥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7.12.15│97.09.24│97年11月間││││││├──────┼─────────┼─────────┼─────────┤│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1941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彰化地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易字第369│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4.21│98.08.05│98.08.05│├─┼────┼─────────┼─────────┼─────────┤│確│法院│彰化地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易字第369│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5.18│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字第3242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7.10.28│97.12.29│97年11月間││││││├──────┼─────────┼─────────┼─────────┤│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9│├──────┼─────────┼─────────┼─────────┤│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7年10月間│97年10月底│97年1月中旬││││││├──────┼─────────┼─────────┼─────────┤│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0│11│12│├──────┼─────────┼─────────┼─────────┤│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7年10月間│97年11月底某日│97年11、12月間某日││││││├──────┼─────────┼─────────┼─────────┤│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3│14│15│├──────┼─────────┼─────────┼─────────┤│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7年11、12月間某日│97年11、12月間某日│97年12月上旬某日││││││├──────┼─────────┼─────────┼─────────┤│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6│17│18│├──────┼─────────┼─────────┼─────────┤│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12月中旬某日│97年11月上旬某日│97年11月中旬某日││││││├──────┼─────────┼─────────┼─────────┤│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9│20│21│├──────┼─────────┼─────────┼─────────┤│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11月間某日│97.11.28│97年10、11月間某日││││││├──────┼─────────┼─────────┼─────────┤│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2│23│24│├──────┼─────────┼─────────┼─────────┤│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11、12月間某日│97年11、12月間某日│97.12.06││││││├──────┼─────────┼─────────┼─────────┤│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5│26│27│├──────┼─────────┼─────────┼─────────┤│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12月中旬某日│97年12月中旬某日│97.12.16││││││├──────┼─────────┼─────────┼─────────┤│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是│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28│29│30│├──────┼─────────┼─────────┼─────────┤│罪名│竊盜│竊盜│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年││││││├──────┼─────────┼─────────┼─────────┤│犯罪日期│98.01.06│97.12.16│97.12.30││││││├──────┼─────────┼─────────┼─────────┤│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1106號│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98.08.05│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1106號│1106號││├────┼─────────┼─────────┼─────────┤││判決│98.08.05│98.08.05│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否│否││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是│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執保字第1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1│││├──────┼─────────┼─────────┼─────────┤│罪名│毀棄損壞││││││││├──────┼─────────┼─────────┼─────────┤│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12.16││││││││├──────┼─────────┼─────────┼─────────┤│偵查(自訴)│彰化地檢98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20號│││├─┬────┼─────────┼─────────┼─────────┤│最│法院│臺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實││1106號││││審├────┼─────────┼─────────┼─────────┤││判決日期│98.08.05│││├─┼────┼─────────┼─────────┼─────────┤│確│法院│臺中高分院││││定├────┼─────────┼─────────┼─────────┤│判│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決││1106號││││├────┼─────────┼─────────┼─────────┤││判決│98.08.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罰金之案件││││├──────┼─────────┼─────────┼─────────┤│是否為併│是││││罰之數罪││││├──────┼─────────┼─────────┼─────────┤│備註│彰化地檢98年度│││││執保字第18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