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64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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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6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647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RUSIDAH
ENUNGYUNINGSIH(中文姓名:尤妮)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法官李昇蓉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鉉岱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