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60號原告 王陳相娥 被告 陳衍汝 訴訟代理人 鄭明達 律師當事人間請求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世賢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
書記官鍾小屏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60號原告 王陳相娥 被告 陳衍汝 訴訟代理人 鄭明達 律師當事人間請求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張世賢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2日
書記官鍾小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