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82號
聲請人 劉彩雲
相對人 楊文明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8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2時34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劉彩雲
相對人楊文明
相對人楊建原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8,000元,並當場交付現金8,000元由聲請人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劉彩雲
相對人楊文明
楊建原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書記官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