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82號民事調解筆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82號

聲請人 劉彩雲

相對人 楊文明

楊建原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8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2時34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劉彩雲

相對人楊文明

相對人楊建原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8,000元,並當場交付現金8,000元由聲請人點收無訛。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劉彩雲

相對人楊文明

楊建原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書記官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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