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75號民事調解筆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75號

聲請人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松延洋介

代理人 楊鵬遠 律師

相對人 張家豪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7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2時54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楊鵬遠律師

相對人張家豪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11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8,570元。如未按時履行,則再加計前開未受償金額自113年11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楊鵬遠律師

相對人張家豪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書記官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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