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75號
聲請人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松延洋介
代理人 楊鵬遠 律師
相對人 張家豪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27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2時54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楊鵬遠律師
相對人張家豪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3年11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8,570元。如未按時履行,則再加計前開未受償金額自113年11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楊鵬遠律師
相對人張家豪
調解委員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侯錦英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書記官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