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3年上訴字第30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3年度上訴字第3089號上訴人即被告丁桓選任辯護人 陳志峯 律師
黃曼瑤 律師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30號,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被告 丁啟桓 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劉壽嵩
法官陳博志法官黃惠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靜怡中華民國10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