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度訴字第354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3年訴字第35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24日

裁判案由: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354號原告龍騰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柏良 訴訟代理人 葉錦郎 律師被告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代表人 陳俊偉 訴訟代理人 吳小燕 律師訴訟代理人 李榮唐 律師訴訟代理人 蘇傳清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事件,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4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林彥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4日
書記官謝廉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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