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20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6月0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2095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洪志謀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洪志謀因施用毒品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由受刑人洪志謀因施用毒品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慧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陳玲誼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附表:
┌─────────┬────────┬────────┬────────┬────────┐│編號│1│2│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9年5月15日│99年6月12日│99年5月15日│99年6月12日│├─────────┼────────┼────────┼────────┼────────┤│偵查案號│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毒偵字第2428、27│毒偵字第2428、27│毒偵字第2428、27│毒偵字第2428、27│││29號│29號│29號│29號│├────┬────┼────────┼────────┼────────┼────────┤││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2312│99年度訴字第2312│99年度訴字第2312│99年度訴字第2312││││號│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9年8月30日│99年8月30日│99年8月30日│99年8月30日│├────┼────┼────────┼────────┼────────┼────────┤││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案號│99年度訴字第2312│99年度訴字第2312│99年度訴字第2312│99年度訴字第2312││││號│號│號│號││├────┼────────┼────────┼────────┼────────┤││判決│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99年9月27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否│否│否│否││案件│││││├─────────┼────────┼────────┼────────┼────────┤││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備註│執字第14081號(│執字第14081號(│執字第14081號(│執字第14081號(│││編號1-4定刑有期│編號1-4定刑有期│編號1-4定刑有期│編號1-4定刑有期│││徒刑2年)│徒刑2年)│徒刑2年)│徒刑2年)│└─────────┴────────┴────────┴────────┴────────┘┌─────────┬────────┬────────┬────────┬────────┐│編號│5│6│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9年5月24日│99年5月31日│98年8月24日│99年5月25或26日│├─────────┼────────┼────────┼────────┼────────┤│偵查案號│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毒偵字第2261、27│毒偵字第2261、27│毒偵字第2261、27│毒偵字第2261、27│││40、3541號│40、3541號│40、3541號│40、3541號│├────┬────┼────────┼────────┼────────┼────────┤││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065││││號│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9年11月24日│99年11月24日│99年11月24日│99年11月24日│├────┼────┼────────┼────────┼────────┼────────┤││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案號│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065││││號│號│號│號││├────┼────────┼────────┼────────┼────────┤││判決│99年12月20日│99年12月20日│99年12月20日│99年12月2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否│否│否│否││案件│││││├─────────┼────────┼────────┼────────┼────────┤││臺中地檢署100年│臺中地檢署100年│臺中地檢署100年│臺中地檢署100年││備註│度執字第745號(│度執字第745號(│度執字第745號(│度執字第745號(│││編號5-9定刑有期│編號5-9定刑有期│編號5-9定刑有期│編號5-9定刑有期│││徒刑2年6月)│徒刑2年6月)│徒刑2年6月)│徒刑2年6月)│└─────────┴────────┴────────┴────────┴────────┘┌─────────┬────────┬────────┬────────┐│編號│9│10│1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8年8月23日│99年7月4日│99年7月4日│├─────────┼────────┼────────┼────────┤│偵查案號│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臺中地檢署99年度│││毒偵字第2261、27│偵字第2530號│偵字第2530號│││40、3541號│││├────┬────┼────────┼────────┼────────┤││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143│99年度訴字第3143││││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9年11月24日│99年12月7日│99年12月7日│├────┼────┼────────┼────────┼────────┤││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臺中地方法院││├────┼────────┼────────┼────────┤││案號│99年度訴字第3065│99年度訴字第3143│99年度訴字第3143││確定判決││號│號│號││├────┼────────┼────────┼────────┤││判決│99年12月20日│100年1月6日│100年1月6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否│否│否││案件││││├─────────┼────────┼────────┼────────┤││臺中地檢署100年│臺中地檢署100年│臺中地檢署100年││備註│度執字第745號(│度執字第1078號(│度執字第1078號(│││編號5-9定刑有期│編號10、11定刑有│編號10、11定刑有│││徒刑2年6月)│期徒刑1年)│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