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80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8059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白面東股份有限公司即白面東有限公司、 吳建東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之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提出相對人白面東股份有限公司即白面東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確認聲請事項中本票簽發日「106年1月23日」及本票面額「100萬元」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四、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11月20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