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198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19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1986號聲請人乙○○訴訟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485號公示催告。
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7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21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陳婷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6年8月21日
書記官詹雪娥┌───────────────────────────────────────────┐│附表:96年度除字第198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80ND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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