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拍字第31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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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司拍字第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拍字第31號聲請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樂明 非訟代理人 王灯寶 相對人 林瓊慧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
17、第873條定有明文。又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亦有明定。
二、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 黃明進 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6,48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3年11月26日起至143年11月26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第三人黃明進於93年12月1日向聲請人分別借用①3,400,000元②2,000,000元,借款期限均至113年12月1日止,另於③92年4月9日向聲請人申請現金卡融資額度捌萬元,融資期限至93年4月9日止為期一年,期滿三十日前,如立約人不為反對續約者,經聲請人同意者,皆依同一內容繼續延長一年,不另換約,其後每年屆期時亦同。上開借款均約定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如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付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黃明進自①99年11月1日②99年11月1日③99年12月10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①2,607,815元②1,516,626元③38,113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黃明進已將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於99年4月23日信託登記予相對人林瓊慧,惟依首揭規定,本件抵押權自不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住宅貸款契約影本2件、增補條款契約書影本1件、現金卡融資契約書影本1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交易明細等為證。
四、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嗣第三人黃明進於100年2月26日所提之抗告書,雖陳稱已擬訂還款計畫與聲請人協商中。惟非訟事件係採取形式審查,第三人黃明進陳述之意見屬實體事項,不影響本件抵押物之拍賣,附此說明。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3月29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0年4月6日
書記官陳怡吟┌─────────────────────────────┐│附表:100年度司拍字第31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編號├───┬────┬───┬───┤├────┤│││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001│台南市○○○區○○○段│704-19│建│77.62│全部│└──┴───┴────┴───┴───┴─┴────┴──┘┌────────────────────────────────────────────┐│附表(建物)︰100年度司拍字第31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附屬建物│權│││建│││├─┬─┬─┬─┬─┬─┼──┬─┬─┬─┤││││││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合│面│主要│陽│屋│面│利││編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頂│積│││││││材料及│││││││建築││突││範│││號│││││││││單│││出│單│││││││房屋層數│層│層│層│層│計│位│材料│台│物│位│圍│├──┼─┼──────┼────┼────┼─┼─┼─┼─┼─┼─┼──┼─┼─┼─┼─┤│001│10│台南市永康區│台南市永│4層樓房│30│43│46│35│15│平│鋼筋│21│17│平│全│││87│勝利里勝學路│康區勝利│鋼筋混凝│.5│.0│.2│.0│4.│方│混凝│.5│.6│方│││││108巷17號│段704-19│土造│0│6│7│5│88│公│土造│5│6│公││││││地號│││││││尺││││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