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字第2287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司促字第228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促字第22872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非訟代理人 翁瑞竣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豐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呂學能楊淑惠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債務人豐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原法定代理
人呂學能已於104年10月12日死亡,請查報上開公司之現任法定代理人。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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