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6年司聲字第1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確定訴訟費用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聲字第142號聲請人 高麗慧 相對人 林文哲
林幸男 (即 林朝豐 之承受訴訟人) 林竣堃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陶氏沁 相對人 林明宏
林明道 林振輝 方基回 方其祥 黃琮祐 林 王秋芸 王秀卿 王秀梅 王秀琴 方金城 王麗珊 王志明 王國銨 黃進一 黃合慶 (即 黃松之 承受訴訟人) 黃合益 (即黃松之承受訴訟人) 黃樹杉 黃平貴 黃天和 黃平順 黃淑真 黃淑英 黃淑芳 黃山石 黃長瓊 黃進坤 (即 黃木海 之繼承人) 蕭心怡 (即 黃智賢 、 黃崇誠 之承受訴訟人) 李阿快 (即 黃木田 之承受訴訟人) 黃淑娟 黃林麗珠 鐘永茂 鐘崑學 鐘豐得 鐘木松 鐘金煌 鐘金龍 李明興 李 王金枝 阮桂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林幸男、林竣堃、林明宏、林明道、林振輝、方基回、方其祥、黃琮祐、 林王秋芸 、王秀卿、王秀梅、王秀琴、方金城、王麗珊、王志明、王國銨、黃進一、黃合慶、黃合益、黃樹杉、黃平貴、黃天和、黃平順、黃淑真、黃淑英、黃淑芳、黃山石、黃長瓊、黃進坤、蕭心怡、李阿快、黃淑娟、黃林麗珠、鐘永茂、鐘崑學、鐘豐得、鐘木松、鐘金煌、鐘金龍、李明興、 李王金枝 、阮桂香應賠償聲請人高麗慧之訴訟費用額確定如附表二賠償金額欄所示金額,及自本裁定送達相對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相對人林幸男、林竣堃、林明宏、林明道、林振輝、方基回、方其祥、黃琮祐、林王秋芸、王秀卿、王秀梅、王秀琴、方金城、王麗珊、王志明、王國銨、黃進一、黃合慶、黃合益、黃樹杉、黃平貴、黃天和、黃平順、黃淑真、黃淑英、黃淑芳、黃山石、黃長瓊、黃進坤、蕭心怡、李阿快、黃淑娟、黃林麗珠、鐘永茂、鐘崑學、鐘豐得、鐘木松、鐘金煌、鐘金龍、李明興、李王金枝、阮桂香應賠償相對人林文哲之訴訟費用額確定如附表三賠償金額欄所示金額,及自本裁定送達相對人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由
一、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前經本院104年度調字第63號調解不成立後,分由本院審理,嗣經本院104年度訴字第418號民事判決確定在案,其第一審訴訟費用應由兩造依判決附表三所示之比例負擔,合先敘明。
二、按法院未於訴訟費用之裁判確定其費用額者,第一審受訴法院於該裁判有執行力後,應依聲請以裁定確定之。依第一項確定之訴訟費用額,應於裁定送達之翌日起,加給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項、第3項定有明文。次按當事人分擔訴訟費用者,法院為確定費用額之裁判時,除前條第二項情形外,應視為各當事人應負擔之費用,已就相等之額抵銷,而確定其一造應賠償他造之差額,同法第93條亦有明文。而所謂訴訟費用,包括裁判費、同法第77條之23至第77條之25所定之費用,即訴訟文書之影印費、攝影費、抄錄費、翻譯費、證人及鑑定人日旅費,及其他進行訴訟之必要費用,其餘費用即非訴訟費用。
三、經本院依職權調卷審核結果,聲請人即被告高麗慧已支付法院囑託地政事務所土地分割複丈規費及地籍圖謄本費新臺幣(下同)26,060元及戶籍謄本費645元,合計26,705元;相對人即原告林文哲陳報其已繳納第一審裁判費14,365元、法院囑託地政事務所勘查規費、地籍圖謄本、土地分割複丈費、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費81,635元【計算式:40,535+1,40
0+16,460+4,800+1,720+1,720+13,600+1,400=81,635】、郵費325元及戶籍謄本費75元,合計96,400元,各有相關收據正本及影本附卷可稽。揆諸上揭規定,本件訴訟費用合計123,105元【計算式:26,705+96,400=123,10
5】。聲請人及相對人應繳納之訴訟費用額,依上揭判決附表所示之比例負擔,均詳如附表一所載。聲請人即被告高麗慧業已繳納26,705元,按其應負擔比例920921分之2968,其應負擔訴訟費用398元(元以下四捨五入,下同),抵銷後,除相對人林文哲外,其餘相對人應共給付26,307元予聲請人;而相對人即原告林文哲業已繳納96,400元,按其應負擔比例920921分之15998,其應負擔訴訟費用2,140元,抵銷後,除聲請人外,其餘相對人應共給付94,260元予相對人林文哲。再經計算後,其餘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及相對人林文哲之訴訟費用確定詳如附表二及附表三賠償金額欄所示金額,並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第3項規定,加給自裁定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即年息5%計算之利息。
四、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
民事第一庭司法事務官巫明陽┌──────────────────────────┐│附表一:│├──┬─────┬─────────┬───────┤│編號│當事人│訴訟費用應負擔比例│訴訟費用│├──┼─────┼─────────┼───────┤│1│林文哲│920921分之15998│2,140元│├──┼─────┼─────────┼───────┤│2│林幸男│920921分之15995│2,138元│├──┼─────┼─────────┼───────┤│3│林竣堃│920921分之31991│4,276元│├──┼─────┼─────────┼───────┤│4│林明宏│920921分之31992│4,277元│├──┼─────┼─────────┼───────┤│5│林明道│920921分之31992│4,277元│├──┼─────┼─────────┼───────┤│6│林振輝│920921分之63986│8,553元│├──┼─────┼─────────┼───────┤│7│方基回│920921分之14283│1,909元│├──┼─────┼─────────┼───────┤│8│方其祥│920921分之14283│1,909元│├──┼─────┼─────────┼───────┤│9│黃琮祐│920921分之7305│977元│├──┼─────┼─────────┼───────┤│10│高麗慧│920921分之2968│398元│├──┼─────┼─────────┼───────┤│11│林王秋芸│920921分之3572│477元│├──┼─────┼─────────┼───────┤│12│王秀卿│920921分之3571│477元│├──┼─────┼─────────┼───────┤│13│王秀梅│920921分之3571│477元│├──┼─────┼─────────┼───────┤│14│王秀琴│920921分之3571│477元│├──┼─────┼─────────┼───────┤│15│方金城│920921分之3571│477元│├──┼─────┼─────────┼───────┤│16│ 黃麗珊 │920921分之1190│159元│├──┼─────┼─────────┼───────┤│17│王志明│920921分之1190│159元│├──┼─────┼─────────┼───────┤│18│王國銨│920921分之1190│159元│├──┼─────┼─────────┼───────┤│19│黃進一│920921分之4010│536元│├──┼─────┼─────────┼───────┤│20│黃合慶│920921分之19172│2,563元│├──┼─────┼─────────┼───────┤│21│黃合益│920921分之19172│2,563元│├──┼─────┼─────────┼───────┤│22│黃樹杉│920921分之38348│5,126元│├──┼─────┼─────────┼───────┤│23│黃平貴│920921分之25565│3,417元│├──┼─────┼─────────┼───────┤│24│黃天和│920921分之25565│3,417元│├──┼─────┼─────────┼───────┤│25│黃平順│920921分之25565│3,417元│├──┼─────┼─────────┼───────┤│26│黃淑真│920921分之4707│629元│├──┼─────┼─────────┼───────┤│27│黃淑英│920921分之4707│629元│├──┼─────┼─────────┼───────┤│28│黃淑芳│920921分之4707│629元│├──┼─────┼─────────┼───────┤│29│黃山石│920921分之14124│1,888元│├──┼─────┼─────────┼───────┤│30│黃長瓊│920921分之14124│1,888元│├──┼─────┼─────────┼───────┤│31│黃進坤│連帶負擔│連帶負擔│├──┼─────┤920921分之10592│1,416元││32│蕭心怡│││├──┼─────┼─────────┼───────┤│33│李阿快│920921分之10592│1,416元│├──┼─────┼─────────┼───────┤│34│黃淑娟│920921分之10591│1,416元│├──┼─────┼─────────┼───────┤│35│黃林麗珠│920921分之10592│1,416元│├──┼─────┼─────────┼───────┤│36│鐘永茂│920921分之28246│3,776元│├──┼─────┼─────────┼───────┤│37│鐘崑學│920921分之28246│3,776元│├──┼─────┼─────────┼───────┤│38│鐘豐得│920921分之56491│7,551元│├──┼─────┼─────────┼───────┤│39│鐘木松│920921分之14123│1,888元│├──┼─────┼─────────┼───────┤│40│鐘金煌│920921分之14123│1,888元│├──┼─────┼─────────┼───────┤│41│鐘金龍│920921分之28246│3,776元│├──┼─────┼─────────┼───────┤│42│李明興│920921分之85698│11,456元│├──┼─────┼─────────┼───────┤│43│李王金枝│920921分之85698│11,456元│├──┼─────┼─────────┼───────┤│44│阮桂香│920921分之85698│11,456元│└──┴─────┴─────────┴───────┘┌────────────────────────────┐│附表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編號│當事人│賠償金額│計算式│├──┼────┼────┼───────────────┤│1│林幸男│466元│2,13826,307/120,567=466│├──┼────┼────┼───────────────┤│2│林竣堃│933元│4,27626,307/120,567=933│├──┼────┼────┼───────────────┤│3│林明宏│933元│4,27726,307/120,567=933│├──┼────┼────┼───────────────┤│4│林明道│933元│4,27726,307/120,567=933│├──┼────┼────┼───────────────┤│5│林振輝│1,866元│8,55326,307/120,567=1,866│├──┼────┼────┼───────────────┤│6│方基回│417元│1,90926,307/120,567=417│├──┼────┼────┼───────────────┤│7│方其祥│417元│1,90926,307/120,567=417│├──┼────┼────┼───────────────┤│8│黃琮祐│213元│97726,307/120,567=213│├──┼────┼────┼───────────────┤│9│林王秋芸│104元│47726,307/120,567=104│├──┼────┼────┼───────────────┤│10│王秀卿│104元│47726,307/120,567=104│├──┼────┼────┼───────────────┤│11│王秀梅│104元│47726,307/120,567=104│├──┼────┼────┼───────────────┤│12│王秀琴│104元│47726,307/120,567=104│├──┼────┼────┼───────────────┤│13│方金城│104元│47726,307/120,567=104│├──┼────┼────┼───────────────┤│14│黃麗珊│35元│15926,307/120,567=35│├──┼────┼────┼───────────────┤│15│王志明│35元│15926,307/120,567=35│├──┼────┼────┼───────────────┤│16│王國銨│35元│15926,307/120,567=35│├──┼────┼────┼───────────────┤│17│黃進一│117元│53626,307/120,567=117│├──┼────┼────┼───────────────┤│18│黃合慶│559元│2,56326,307/120,567=559│├──┼────┼────┼───────────────┤│19│黃合益│559元│2,56326,307/120,567=559│├──┼────┼────┼───────────────┤│20│黃樹杉│1,118元│5,12626,307/120,567=1,118│├──┼────┼────┼───────────────┤│21│黃平貴│746元│3,41726,307/120,567=746│├──┼────┼────┼───────────────┤│22│黃天和│746元│3,41726,307/120,567=746│├──┼────┼────┼───────────────┤│23│黃平順│746元│3,41726,307/120,567=746│├──┼────┼────┼───────────────┤│24│黃淑真│137元│62926,307/120,567=137│├──┼────┼────┼───────────────┤│25│黃淑英│137元│62926,307/120,567=137│├──┼────┼────┼───────────────┤│26│黃淑芳│137元│62926,307/120,567=137│├──┼────┼────┼───────────────┤│27│黃山石│412元│1,88826,307/120,567=412│├──┼────┼────┼───────────────┤│28│黃長瓊│412元│1,88826,307/120,567=412│├──┼────┼────┼───────────────┤│29│黃進坤│連帶擔負│1,41626,307/120,567=309│├──┼────┤309元│││30│蕭心怡│││├──┼────┼────┼───────────────┤│31│李阿快│309元│1,41626,307/120,567=309│├──┼────┼────┼───────────────┤│32│黃淑娟│309元│1,41626,307/120,567=309│├──┼────┼────┼───────────────┤│33│黃林麗珠│309元│1,41626,307/120,567=309│├──┼────┼────┼───────────────┤│34│鐘永茂│823元│3,77626,307/120,567=823│├──┼────┼────┼───────────────┤│35│鐘崑學│823元│3,77626,307/120,567=823│├──┼────┼────┼───────────────┤│36│鐘豐得│1,648元│7,55126,307/120,567=1,648│├──┼────┼────┼───────────────┤│37│鐘木松│412元│1,88826,307/120,567=412│├──┼────┼────┼───────────────┤│38│鐘金煌│412元│1,88826,307/120,567=412│├──┼────┼────┼───────────────┤│39│鐘金龍│824元│3,77626,307/120,567=824│├──┼────┼────┼───────────────┤│40│李明興│2,500元│11,45626,307/120,567=2,500│├──┼────┼────┼───────────────┤│41│李王金枝│2,500元│11,45626,307/120,567=2,500│├──┼────┼────┼───────────────┤│42│阮桂香│2,500元│11,45626,307/120,567=2,500│└──┴────┴────┴───────────────┘┌────────────────────────────┐│附表三:其餘相對人應賠償相對人林文哲之訴訟費用額│├──┬────┬────┬───────────────┤│編號│當事人│賠償金額│計算式│├──┼────┼────┼───────────────┤│1│林幸男│1,672元│2,13894,260/120,567=1,672│├──┼────┼────┼───────────────┤│2│林竣堃│3,343元│4,27694,260/120,567=3,343│├──┼────┼────┼───────────────┤│3│林明宏│3,344元│4,27794,260/120,567=3,344│├──┼────┼────┼───────────────┤│4│林明道│3,344元│4,27794,260/120,567=3,344│├──┼────┼────┼───────────────┤│5│林振輝│6,687元│8,55394,260/120,567=6,687│├──┼────┼────┼───────────────┤│6│方基回│1,493元│1,90994,260/120,567=1,493│├──┼────┼────┼───────────────┤│7│方其祥│1,493元│1,90994,260/120,567=1,493│├──┼────┼────┼───────────────┤│8│黃琮祐│764元│97794,260/120,567=764│├──┼────┼────┼───────────────┤│9│林王秋芸│373元│47794,260/120,567=373│├──┼────┼────┼───────────────┤│10│王秀卿│373元│47794,260/120,567=373│├──┼────┼────┼───────────────┤│11│王秀梅│373元│47794,260/120,567=373│├──┼────┼────┼───────────────┤│12│王秀琴│373元│47794,260/120,567=373│├──┼────┼────┼───────────────┤│13│方金城│373元│47794,260/120,567=373│├──┼────┼────┼───────────────┤│14│黃麗珊│124元│15994,260/120,567=124│├──┼────┼────┼───────────────┤│15│王志明│124元│15994,260/120,567=124│├──┼────┼────┼───────────────┤│16│王國銨│124元│15994,260/120,567=124│├──┼────┼────┼───────────────┤│17│黃進一│419元│53694,260/120,567=419│├──┼────┼────┼───────────────┤│18│黃合慶│2,004元│2,56394,260/120,567=2,004│├──┼────┼────┼───────────────┤│19│黃合益│2,004元│2,56394,260/120,567=2,004│├──┼────┼────┼───────────────┤│20│黃樹杉│4,008元│5,12694,260/120,567=4,008│├──┼────┼────┼───────────────┤│21│黃平貴│2,671元│3,41794,260/120,567=2,671│├──┼────┼────┼───────────────┤│22│黃天和│2,671元│3,41794,260/120,567=2,671│├──┼────┼────┼───────────────┤│23│黃平順│2,671元│3,41794,260/120,567=2,671│├──┼────┼────┼───────────────┤│24│黃淑真│492元│62994,260/120,567=492│├──┼────┼────┼───────────────┤│25│黃淑英│492元│62994,260/120,567=492│├──┼────┼────┼───────────────┤│26│黃淑芳│492元│62994,260/120,567=492│├──┼────┼────┼───────────────┤│27│黃山石│1,476元│1,88894,260/120,567=1,476│├──┼────┼────┼───────────────┤│28│黃長瓊│1,476元│1,88894,260/120,567=1,476│├──┼────┼────┼───────────────┤│29│黃進坤│連帶擔負│1,41694,260/120,567=1,107│├──┼────┤1,107元│││30│蕭心怡│││├──┼────┼────┼───────────────┤│31│李阿快│1,107元│1,41694,260/120,567=1,107│├──┼────┼────┼───────────────┤│32│黃淑娟│1,107元│1,41694,260/120,567=1,107│├──┼────┼────┼───────────────┤│33│黃林麗珠│1,107元│1,41694,260/120,567=1,107│├──┼────┼────┼───────────────┤│34│鐘永茂│2,952元│3,77694,260/120,567=2,952│├──┼────┼────┼───────────────┤│35│鐘崑學│2,952元│3,77694,260/120,567=2,952│├──┼────┼────┼───────────────┤│36│鐘豐得│5,903元│7,55194,260/120,567=5,903│├──┼────┼────┼───────────────┤│37│鐘木松│1,476元│1,88894,260/120,567=1,476│├──┼────┼────┼───────────────┤│38│鐘金煌│1,476元│1,88894,260/120,567=1,476│├──┼────┼────┼───────────────┤│39│鐘金龍│2,952元│3,77694,260/120,567=2,952│├──┼────┼────┼───────────────┤│40│李明興│8,956元│11,45694,260/120,567=8,956│├──┼────┼────┼───────────────┤│41│李王金枝│8,956元│11,45694,260/120,567=8,956│├──┼────┼────┼───────────────┤│42│阮桂香│8,956元│11,45694,260/120,567=8,956│└──┴────┴────┴───────────────┘